河南规定撤并学校需听证 人口相对集中村要设小学
2012年10月19日 15:33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河南规定撤并学校需听证
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小学
在日前召开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上,该省出台政策,规定学校撤并前要听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保证学生上学路途“平坦”,就近入学。
河南省规定,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小学或者教学点,人口稀少、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凡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或撤并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造成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撤并学校如有必要可恢复。对确需撤并的学校,县级政府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听取家长、师生等意见,要坚持先建后撤,坚决制止盲目撤并。(见习记者 李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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