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虐童事件频发 专家称教师需做心理体检
最近一个月来,广东、山西、浙江多地幼儿园教师虐童视频和照片先后在网上曝光。昨天,网上又曝出一起虐童事件,广东东莞一小学生被老师用棍子打伤上唇。
虐童事件频发令“低幼儿童如何远离暴力”成为焦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近日表示,虐童罪入刑条件已成熟。
同时有专家从心理学角度指出,教师仅有一本有形证书是远远不够的,内心还要有一本无形“证书”,即对儿童生命的尊重与爱。同时,教育部门对教师的心理健康把关要严。
教师要有两本证书
虐童的照片和视频不断挑战人们的心理承受底限。昨天又有新闻称,近日在东莞一所小学,男孩“小天”因为把橡皮擦扔到了地上,被老师拿木棍打手打嘴唇,小天妈妈将他送到医院后,上唇缝了多针。
虐童事件屡屡发生后,舆论指向幼师资质。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刘惠玲介绍,至去年底,浙江幼儿教师人数10万人,有教师资格证的约6万,40%没有资格证。以事发的蓝孔雀幼儿园为例,16名专职教师中,包括园长本人仅3人有证。当地还存在普通民办幼儿园低价无序竞争的乱象。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心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周念丽认为:“教师资格证书,只是一个外在的指标,不能认为只要有证书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教师在内心深处没有把孩子当作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虐童事件还会发生。”她认为,教师要有两本证书——一本是有形证书;一本是无形证书,即对幼儿生命的尊重与爱。
她还认为,现在一些幼儿教师对职业并不热爱,仅仅把它当成一种谋生手段,因此一旦在生活和工作中受了委屈,就容易发泄到孩子身上。
要立法还要有追责
我国刑法没有“虐童罪”这一罪名,在过去的类似案件中,司法机关经常用行政处罚来代替刑罚。比如10月发生在山西太原的幼师虐童事件中,扇孩子数十个耳光的女教师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
法律界人士呼吁,我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入刑。
有评论指出,光立法是不够的,还必须构建完善的虐童追责体系。
在美国,虐童追责规则行之有效,当一名警察看到儿童被单独留在轿车内会立马警惕起来;当一名老师看到学生身上有瘀伤会询问并报警。但构建完善的虐童追责体系,美国付出了昂贵的成本,每件虐童案,都需要一一裁量,没有万能的标准可供套用,将孩子带离受虐家庭的后续安置花费也不菲。根据2012年美国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的数据估算,照顾一个受虐待儿童政府需要花费21万美元。所以,即使新设虐童罪,如果没有完备的追责体系,没有众所周知的行为规则为支撑,法律将会陷入立法容易执行难的尴尬局面中。
教师需做心理体检
从“硬”的方面入手,应严惩虐童教师;从“软”的方面考虑,应在教师心理健康上严格把关。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任、教授徐光兴认为,首先要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学校在选择教师时,不仅要审查其是否有教师资格证书,也要看候选人心理是否健康,要有调节控制情绪的能力。
“在全国范围内,给教师做心理体检,不合格者就不能当教师。”徐光兴说。不仅要关注年轻教师心理健康,一些年长教师工作了很长时间,会产生倦怠,心理自我调节能力下降或丧失,更要注意。
此外,要定期为教师安排心理培训,特别是幼儿园老师。最好每学期一次,可以在学期开始或结束时。徐光兴说,学期结束后,教师非常疲劳倦怠,应利用寒暑假做心理疏导和培训,放松他们紧张的神经。
他还指出,不应因出现了一些虐童事件便妖魔化教师,这样不利于学生、家长和教师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和谐的关系。(记者 姜燕 见习记者 王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