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厅:严禁教师体罚学生 重者送交司法机关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2日电 新疆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管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紧急通知》,称对经常违规的教师,应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解聘。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称,最近一个时期,内地多个省市连续发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罚、虐待学生的事件,新疆个别学校也出现了类似问题。此类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和教育的形象,给学生的身心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
《通知》表示,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处理各种违规行为。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奖惩,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师培训和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紧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和学校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经常违规的教师,应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解聘。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新疆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和完善防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学校和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要求,教师是学生成长的重要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青少年的快乐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工作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近期发生的事件中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近期,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师德教育大讨论,组织广大教师进行反思,认真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加强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