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定乱收费、体罚幼儿不能晋升一类幼儿园
2012年11月27日 13:40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昨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甘肃省一类幼儿园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这份对幼儿园评估晋升的标准明确提出,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章,不违规向幼儿家长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并无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行为。如果出现上述现象,将在评估晋升一类幼儿园时进行扣分。
《评估标准》共幼儿园管理、队伍建设、设施与环境、教育教学、保健保育等五项内容,二十六项具体指标。且每项具体指标都有相应的分值,评估标准共300分,280分以上可推荐申报省级一类幼儿园。其中,指标中提到:幼儿园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家长出据收费凭据,无乱收费现象。同时,要尊重爱护幼儿,保教行为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行为。此外,《评估标准》还设否决项:即近三年来,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死亡一名幼儿以上,不予评定。(西部商报 首席记者 郭涛)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