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育部公布2013年考研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2012年12月19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3年1月5日至7日举行,教育部今日公布了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教育部要求,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诚信文明应考。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3年1月5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考试安全工作,积极会同公安、工信、安全、监察、工商、保密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和故意泄露考试试题、制售贩卖作弊器材、组织团伙舞弊、恶意散布涉考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良好考试秩序。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考试期间应对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特别要加强对残疾考生等困难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和服务。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认真履行《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教育部称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教育部 010-82520029,010-66097168
北京 010-82837390
天津 022-23769022,022-23769301
河北 0311-66007121
山西 0351-4161594
内蒙古 0471-3261805
辽宁 024-86981043
吉林 0431-82728932,0431-84605030
黑龙江 0451-82376031,18345033173
上海 021-64518189
江苏 025-83235984
浙江 0571-88906609,13456780007
安徽 0551-63609538
福建 0591-87811582
江西 0791-86765582
山东 0531-86162757
河南 0371-68101612
湖北 027-68880290,18007123210
湖南 0731-88090301
广东 020-38627842
广西 0771-5335583
海南 0898-65325617
重庆 023-67869200
四川 028-85156581
贵州 0851-5952927
云南 0871-65154141,0871-65154792
西藏 0891-6323304,0891-6322440
陕西 029-85221770(白天),029-85455249(夜间)
甘肃 0931-8440636,13993188620,18909319205,13919153761
青海 0971-4393048,0971-6303983
宁夏 0951-6043632
新疆 0991-8758128

 

【编辑:肖媛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