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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撤并农村小学须举行听证会

2013年01月07日 09:25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后,撤并农村小学网点需要举行听证会,并报省政府审批。1月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杜绝因过急、过快、过度撤并农村教学网点,导致农村小学生上学难。

  按照规定,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政府须制订撤并方案,并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听证会要组织学生家长、学校师生和相关专家参加。撤并方案要上报省政府审批。今后,对具有一定生源、家长要求强烈、确有必要恢复的教学点,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教学质量、办学成本等因素,可按程序予以恢复。

  我省要求,撤并农村学校网点,要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各地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学校。多数学生家长或听证会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撤并后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我省还将坚决纠正通过减少投入、减少教师配备和不予以生源调整等方式致使学校自然消亡的做法,消除“小学进镇、初中进城”的盲目跟风现象。

  我省还提出改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的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小学特别是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于不满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以100名学生为基数下拨生均公用经费;对村小和教学点,在培训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继续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政策,并逐步提高标准。(记者张武明 李文亭)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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