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对传染病疫情早发现处置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警通报,通报指出,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以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通报指出,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根据卫生部2013年1月10日发布的信息,目前北方省份已经进入了流感的高发季节,未来几周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随着气温的降低,预计南方省份也将逐渐进入高发季节。为预防控制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提醒各地各校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通报要求,要保持环境和个人卫生。各级各类学校要注意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空气流通,指定人员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晾晒被褥,勤换衣,勤洗手,不共用毛巾手帕等。
通报指出,要落实晨检制度。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要求校医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以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了解当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通报提出,要开展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应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通报称,要酌情减少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在已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或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上升的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