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大代表呼吁有条件地区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条例》议案呼吁有条件地区先行免费入托
幼儿园不应集中教授“语数外”
昨天,青岛代表团毛小园等17人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草案)》)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议案中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龄前儿童能够平等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有条件地区免费上幼儿园
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但从总体看,全省的学前教育发展工作还不够均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称,还存在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不顺、各类办学主体责权不清、儿童和教师权益保障不落实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前教育健康发展。为此,青岛代表团毛小园等17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尽快启动立法程序,推动《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早日出台。
代表们提出的《条例(草案)》中提出,发展学前教育,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龄前儿童能够平等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幼儿园不应集中教授语数外
代表们认为,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并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和方法,满足学龄前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保护和培养学龄前儿童的兴趣和自由想象力。
因而,《条例(草案)》提出,幼儿园组织活动应当以游戏为基本形式,注重活动的生活性、趣味性和多样性,不得组织有损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
一所幼儿园最多设12个班
《条例(草案)》还提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具体制定和调整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
同时,学前教育设施的布局,应当体现本行政区域内学龄前儿童的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情况,每一万至一万五千常住人口至少设置一所幼儿园; 人口较为分散的农村地区,应当根据条件适当增设幼儿园。
另外,幼儿园保育教育规模一般不超过十二个班,农村地区可以根据生源状况适当降低规模。
体罚、变相体罚 都应杜绝
针对最近频发的幼儿园保育员或老师虐童事件,代表们特别强调,保育教育人员不得歧视学龄前儿童,不得对学龄前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害学龄前儿童的合法权益。
而在评价标准上,人大代表们建议,应实行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务(职称)制度,建立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幼儿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权利。与幼儿园建立劳动关系的幼儿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事业性质幼儿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专题:聚焦2013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