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公务员面试当天弃考者 取消3年报考资格
目前,莆田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公务员局获悉,与往年不同,今年对“试考”、弃考等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今年起,考生的这些行为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试考”现象多考录资源浪费
记者了解到,当前各地“试考”现象已经非常普遍,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试考族”经常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以骗取考试资格或获取“练手”的机会,以便积累经验,在自己正式考试时更有把握。“试考族”的存在,不仅给考试组织部门带来压力,造成了考试资源的浪费,而且不符合公务员“诚信”的招考道德要求。
从今年起,对一些考生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因故放弃面试前两天应提出
据悉,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两天前由招录机关确认,未按此要求确认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因考生放弃需递补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招录机关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要进行递补和公示。
莆田市公务员局提醒,公务员理应成为道德和诚信的表率。希望广大考生从有志于成为公务员的那一刻起,就能高筑道德诚信这道门槛,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共同维护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良好环境。(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