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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师资格将五年一注册 违反师德标准不予注册

2014年10月21日 15:49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从2016年1月起,教师资格终身制时代将正式结束。届时,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近日,市教委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根据要求,北京市将于2016年开展教师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此前,教师资格一经获得将终身享有。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本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都被视为注册不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后,与之配套的教师资格考试也将改变。根据市教委文件,从2015年9月起,本市正式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启动后,明年入学的师范生,毕业时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想申请教师资格也要参加统考。(记者 赵颖彦)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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