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记者
朱国亮 王艳明
今年秋季开学后,甘肃两所公办高职院校借“联合办学”之名,将招录的学生交给一所只有中专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由于教学质量难保证,生活条件差,许多学生感觉上当受骗而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引起了甘肃省教育部门的关注。
这一违规“联合办学”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利害关系?记者近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
“我算哪所学校的学生”
小郭是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今年招录的新生。3个多月前,他与父亲高高兴兴地来到兰州,准备到建筑学院好好学一门技术。
然而,当他们拿着录取通知书费尽周折找到建筑学院时,却是建筑学院新科分院,他的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了。
“这哪里像一个大学校园,甚至不如好一些的小学校园。”小郭说。
令小郭失望的校园即建筑学院新科分院,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甘肃新科工业学校的校园内,离兰州市区中心约10公里,由建筑学院和新科学校合办。在此,新科学校还与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有工业学院新科分院。
记者看到,新科学校校园不大,部分设施还处于施工状态,办公楼门口挂有“甘肃新科工业学校”“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科分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科分院”等多个牌子。
小郭同其他同学还发现,这三所院校共用的校园又是从隔壁另一所民办学校——兰州科技外语学校隔出来的,教学楼、宿舍都连在一起,每层楼用砖墙或铁门分隔,食堂在同一栋楼上,只是楼层不同,操场是用铁丝网隔开的。
“我们是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录的,但被安置在‘新科分院’。说是建筑学院的学生,但我们的生活管理主要是新科学校负责,上课的老师有建筑学院的也有新科学校的。”小郭说,尽管他很失落,还是选择留下来,毕竟上学不容易。
据小郭介绍,当时他们开设了8门课,只有建筑材料、建筑制图、建筑电气等专业课程由建筑学院本部派来的老师讲授,其他如英语等课程由新科学校招聘的教师代课。
“工业学院新科分院的同学更可怜,可能连工业学院本部的老师都没见过。”小郭的一名舍友说。
由于校园环境差,管理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加之新科学校借甲流之名封闭校门,三所院校数百名学生集体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些问题。
小郭说,正是这次集体反映问题,引起了甘肃省教育厅的关注,迫使建筑学院和工业学院将其安置在新科学校的新生撤回,他才转回本部。
建筑学院、工业学院的学生撤走了,新科学校的学生却糊涂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甘肃新科工业学校单独招录的学生,但有人告诉我,我们同学中还有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和新科学校联合培养的学生。”新科学校学生小梁说:“现在,我都不知道我算哪所学校的学生。”
中专学校办起了“大专部”
新科学校到底是怎样一所学校?为什么会有高职院校的学生在这里就读?
记者从甘肃省教育厅了解到,甘肃新科工业学校是由甘肃省教育厅2008年6月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就办学许可而言,只能招收和培养中等职业学生。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办教育,我原本想申办一个大专性质的职业学校,但最后批下来的是中专学校。”新科学校负责人马天民说。
但这没有难住马天民,他通过“联合办学”,办起了新科“大专部”。与其联合办学的建筑学院和工业学院是甘肃两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分别始建于1958年和1979年。
“我们有闲置资源,建筑学院和工业学院招的学生多,所以就协商分别在新科学校设立了分院,安置了一部分学生过来。”马天民说,“这些学生日常生活由新科学校管理,教学方面,建筑学院和工业学院派老师过来,部分课程由新科学校老师授课。”
马天民坦言,本部在兰州的建筑学院派了一个院长和一些老师过来,工业学院因为本部在天水市,相距300多公里,所以主要由新科学校招聘的教师授课。
至于同广播电视大学的合作,马天民介绍,主要是让新科学校自招的学生参加成人高考,以期获得大专文凭,新科学校是中专,发不了大专文凭。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学,建筑学院、工业学院分别招录了300多名和100多名学生,安置在“新科分院”,而新科学校自招了230多名学生,同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培养。至于联合办学的利益分配问题,马天民只字不提。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贵富说,作为一所民办中专,新科学校许可的招生范围只能是中专生。从政策上讲,广播电视大学在新科学校设点办学是允许的,而建筑学院、工业学院自己办学能力不足,把学生招录后放到层次低的学校去,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严禁的。他们没有把这些情况报给教育厅。
违规办学行为必须制止
在甘肃省教育厅的纠正下,建筑学院、工业学院将安置在“新科分院”的学生撤回各自本部就读,但这一起违规办学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不能将学生当作商品来对待,更要注重教育的公益性。”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熊华军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办学,应是集多所学校的优势资源,对学生进行联合培养,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如果将招录的学生简单地交给其他学校,尤其是不具备相应办学条件的学校进行培养,致使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这无异于“转包学生”。
至于为何要同新科学校联合办学,建筑学院院长田树涛不愿接受采访,只是表示:“这不是件光彩的事!”
记者最近在建筑学院了解到,这一“不光彩的事”的背后,还有隐情。由于校舍不够用,建筑学院已在校园里搭建了几处活动板房作为学生宿舍,“新科分院”的学生撤回以后,部分学生被安排在这些活动板房里。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金东海认为,只要学生被正规录取并给学校交了费,就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学校就得按照招生承诺,提供相应的教学质量、生活条件及相应的设施设备。把学生招来后,又送到不具备教学和管理条件的其他场所去培养,等于违背了承诺。
针对建筑学院、工业学院、新科学校3所院校违规办学的行为,甘肃省教育厅最近在全省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指出3所院校违反了教育部关于禁止低层次学校举办高层次教育、禁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校外教学班(点)的有关规定,既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又对教育发展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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