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15项违规行为 问题学校限期整改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继2009年对直属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公布责令整改学校2所,暂停招生学校3所,对22所学校和办学机构予以撤销、终止其一切办学活动处分后,日前,河北省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全省大中专学校的办学行为,决定对全省大中专学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河北省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明确规定了15项必须进行清理整顿的违规办学行为,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院举办或者与其他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脱产)班;普通高校以二级学院、系或其他内设机构、个人名义对外开展教育和培训活动;以合作办学名义,将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转让给其他机构,在校外进行招生、办学等违规行为。
河北省要求各学校先就上述清理整顿内容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健全合作办学审批制度,加强对各种合作办学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据悉,河北省教育厅将会在今后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办学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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