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巧花 通讯员 张增田 林金凤)福建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今后各地如需新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报经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据悉,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免收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借读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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