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6年,入账4000万元,违规公办复读班屡禁不止
本报记者 韩俊杰 实习生 段艳超
“驻马店高中分校”的校门没有“分校”的字样。据该校一位退休教师说,原来为应付上面的检查,曾经有很小的“分校”字样。检查结束了,“分校”两个字就不见了。本报记者 韩俊杰摄
2009年8月10日,本报报道河南省数所示范高中违规招收复读生。当天,该省教育厅表态将严肃查处,对严重违规招生的示范性高中取消其示范称号,并将结果向社会通报。
一年时间快过去了,本报记者近日再次进行调查发现,河南公办高中违规招收复读生的现象依然严重。
重点高中办复读班名利双收
以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为例,该校分校在2003年被河南省教育厅列为“‘国有民办’办学体制改革试验”高中,并于2004年开始招生,至今已6年时间。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民办学校自主聘任教师、职员”。
据驻马店高级中学副校长张长群介绍,一方面,该分校建设的土地是市政府划拨的,建校资金中也有市财政划拨的1000万元。同时,分校现有180多名教师,只有二三十名是招聘的,其余都是由财政发放工资的在编公办教师。
“分校的资产基本上是国有资产,教学的老师基本是财政供给的公办教师,这样的学校实际上就是政府新建了一个校区,两个校区的校长都是熊俊占,除按民办学校高收费外,其他与老校区根本没有任何区别。”驻马店高中一位退休教师告诉本报记者,“公办高中和假分校违规办复读班是名利双收!”
这位长期教复读班的退休教师说,办复读班的公办高中每年高考上本科线的考生中,复读生几乎占到一半;考上清华、北大等“985”大学的考生,复读生比例更是占到三分之二左右。在广告宣传中,公办高中把考上大学的复读生计算到本校之中。有的学生为了能到分校上学,还得四处花钱托关系。“这给学校领导提供了大量收钱的机会”。
张长群副校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校分校建设投资9000万元左右,其中市财政划拨1000万元,其余基本上是从银行贷款。目前还欠债4000多万元。
“这不是明摆着总投资减去财政拨款与银行贷款,分校办学6年来已经入账4000多万元?”驻马店市一所民办高校校长说,“这么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大幅度提高升学率,怪不得公办高中不愿意执行国家的‘禁令’。”
谁来监督重点高中不办复读班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示范性高中违规办复读班的现象,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仅监管不到位,甚至还有故意袒护的嫌疑。
以驻马店高中为例,该校分校至今也没有依法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明显与国有民办分校“五独立”原则不相符。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有关负责人说,驻马店高中分校办学经费一部分是财政拨款,一部分是自筹,分校教师基本都是拿财政工资的公办教师,并坚称该分校“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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