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昊)高校重大基建与维修工程的负债情况今后有望向社会公布。由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自4月2日向公众征求意见以来,已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31条。根据征求意见稿,包括高校重大改革与决策、物资设备采购等被列入高校需向学校内部或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
据介绍,高校信息公开是依据去年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的。依据征求意见稿,高校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信息,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及时予以澄清。涉及本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信息应主动向校内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高校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学校概况、教学管理、人事人才工作、资产管理等15项。其中拟向社会或校内公开的包括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教职工的考核、奖惩;教育经费收入、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的采购和管理情况;重大基本建设与维修工程的负债情况;高校内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学校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具有社会影响的重要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高校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等。此外,高校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情况;捐赠物品的管理与使用情况以及食堂饭菜价格调整、质量检查情况等拟向高校内部公开。
在131条意见和建议中,84%来自学生和教师,提出意见建议的公众中不乏17岁以下的学生和75岁以上的长者。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如何更充分地体现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校的特点和社会对其信息公开的要求;如何更好地关注学生诉求,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高校信息公开中的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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