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以来,银监会陆续颁布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一年来,工行上海分行紧紧围绕贷款新规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实贷实付理念的贯彻落实和受托支付方式的具体执行,不断细化政策制度要求、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信贷业务培训,以提高信贷风险防范能力。
在制度修订时
嵌入贷款支付方式要求
贷款新规出台后,工行上海分行即结合新的监管法规要求,对本行的相关贷款管理办法和借款合同进行了修订,并针对贷款发放和支付环节的管理要求专门制订了贷款发放与支付流程和委托支付协议,对符合一定要求的贷款资金要求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放款,在放款前即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审核,用途不符合要求或者提款前提条件未完全满足的不得发放贷款。之后,又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制度要求和解释,对本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相关管理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和细化。
在系统升级时
融入贷款支付控制要求
在信息系统方面,工行上海分行贷款业务的申请、审批、放款核准、作业监督、贷后管理等环节均已纳入系统管理;信贷业务系统与会计系统联动,信贷业务系统不发送电子许可证,会计系统无法完成记账;对于信用评级、授信额度、审批权限等要素,也都可以进行系统刚性控制。贷款新规出台后,为进一步加强对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该行对贷款信息系统进行了多次升级完善,目前不仅可以在系统的借据信息中录入支付方式以及受托支付交易对手的账号、户名、开户行等内容,还可以在贷款发放后由系统自动对受托支付贷款资金进行保留。
在业务核准时
严格贷款支付管理要求
工行上海分行设立有独立的放款核准部门,对全行固定资产贷款进行放款核准。贷款新规出台后,该行放款核准部门加强了对贷款资金支付情况的审核监督,要求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和总分行的发放和支付管理要求进行支付,选择正确的支付方式,支付给符合要求的交易对手,并根据贷后跟踪检查反馈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借款人的后续提款加以控制。(通讯员 黄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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