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发于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既是一场灾难,也是一笔财富。如果能从中正确地吸取教训,就能为人们提供难得的经验和启示。这次金融危机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能够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这次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确实与美国政府长期奉行减少国家干预、对资本市场放松控制密切相关。关于这一点,连格林斯潘也承认:过去错误地相信自由市场可以调节金融体系而无需政府加以监管,是这次金融危机的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上,次级抵押贷款从上世纪 90年代初就开始在美国发放。进入90年代末,则迅速膨胀。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美国政府本应注意到这一高风险金融产品对经济可能产生的危害,尤其是当这种贷款被金融机构制作成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大量流向市场时,更应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可惜自上个世纪 80年代里根时代开始,美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就占上风,而且像美国这样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一直没有一个非常权威的监督机构有效地行使金融监管的权力。这样,就使大量金融证劵机构置经济安全于不顾,利用过于自由宽松的环境肆意进行投机,从中获取巨额利润。正如美国投资家吉姆禈罗杰斯所说:“人们可以不付任何定金和头款,甚至在实际上没有钱的情况下买房子,这在世界上是唯一的一次”。也正是这个原因,美国这次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监管,并通过注资拯救一些关键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今年7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金融改革法案。该法案扭转了此前几十年忽视监管的政策导向,核心内容就是要设立高权限的消费者财务保护局,以加强金融法规的制定和监管。法案还将一些新的权力授予了联邦官员,使官员们可以随时发现经济中出现问题的迹象并予以监督,并首次规定可以对界定模糊且极为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行业进行监督。有舆论认为,这是一个“划时代”的金融改革法案。奥巴马本人也宣称:“因为有了这项法律,美国人民再也不会为华尔街的错误买单了”。
美国金融危机后,由于我国相对来说受影响较小,同时又及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较快地克服了影响,渡过了难关,并依然保持了经济快速增长的势头。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上在喧嚣“中国威胁论”的同时,又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他们高谈“中国模式”,说美国也要搞社会主义了,并鼓吹中国要拯救全世界,要充当全球发展的火车头等等。
那么,我们到底应怎样吸取美国这次金融危机的教训,怎样正确看待自己,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呢?总体上说,应当实事求是、头脑清醒,既不能沾沾自喜、盲目乐观,也不能脱离实际、机械照搬。
对于如何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看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命题,目前国内外就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我国金融业之所以相对来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小,是因为政府强化了对金融的监管。而所谓中国模式,就是中央集权和强势政府的模式。这些看法,并不是毫无道理,但也很不准确、很不全面。
首先,从我国金融业当前发展的情况看。我国金融业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相对受冲击较小,这固然与近些年我国强化了对金融监管有关,但实际也另有原因:一是这些年我国在金融改革中,虽然在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完善有管理的浮动利率制度,但至今资本项目并未真正开放,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在封闭和半封闭的情况下幸免了这次危机的冲击。二是这些年我国所实行的金融改革。我国近些年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并不是在强化政府干预,而恰恰是大致按照国企改革的思路,减少政府干预,不断推进银行的商业化。也正是这一改革,才使我国的四大银行大大降低了不良贷款的比例,增强了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就我国金融业当前的发展状况来说,也不是政府干预太少或者是监管不够的问题,而主要是创新不够和监管不科学的问题。所谓创新不够,就是金融产品单调,服务水平较低,总体上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所谓监管不科学,是指虽然我国有三大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这在世界各国都是少有的,因此不能说是缺乏监管。但从监管的科学性来说,这些机构的设立既不是闭环的,也没有形成真正的制约关系,自己监督自己,很难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其次,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现状看。目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还处于关键的攻坚阶段,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还尚未解决,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还远未完成。其中主要表现是:资源配置方式尚未发生根本转变,市场化的水平还要大大提高;服务型政府尚未建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艰巨;公共财政尚未真正建立,国家的生产性投资比重仍然很大;国企改革难以深入,政企分开仍未解决;行政垄断打而不破,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等等。上述种种问题,虽然表现在各个方面,但其中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从各个角度都表明了,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之中的主要倾向,不是政府干预不够,而是干预过多;不是管得太少,而是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并存。明确了这一主要倾向,我们在吸取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中,虽然不排除在某些方面(例如公共服务)要强化政府的职能,但总体上说是要减少政府干预,而不是强化政府干预;是要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而不是用计划经济的办法来搞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 30多年的实践证明,是搞市场经济,还是搞计划经济,绝不仅仅是一个方法问题,而是两种观念、两种体制的根本转变问题。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因势利导而产生的。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也经历了诸如原始积累和“羊吃人”等的痛苦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由计划经济体制转换而来的。这种转变是脱胎换骨的转变,它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势形成困难要大得多、问题要复杂得多。因为它不但要建立新体制,而且要破除旧体制;不但涉及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且涉及政治体制、社会体制和人们传统观念等各个方面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体制,而所谓难就是难在这个“结合”上。如果结合得好,即能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结合起来,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而如果结合得不好,就容易把计划经济体制的缺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缺点结合起来,就很容易导致官商不分、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假公济私。这既不是我们所希望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能说比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更优越。因此,这是我们务必要防止的一种可能性。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要“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这是一个非常英明的决策。现在的问题是,要有具体明确的攻坚目标、切实可行的战略战术、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最后,我们再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看。一般地说,宏观调控是指国家政府运用一定手段,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的运行实施监控和调节的过程。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为此有人认为,加强宏观调控就是要强化政府干预。其实,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我们必须要说两句话:一是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这也就是说,任何市场经济,不管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必须要有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它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失灵,有许多做不到和做不好的事情,这就必须要由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弥补。二是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定行为,不是政府的任意行为。所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是指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条件下。如果资源配置是以政府为主,那么就不是市场经济,而是计划经济,因而也就谈不上宏观调控。所谓是政府的特定行为,从理论和规范的角度来说,宏观调控一般要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它应是以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为主,而不是以管理微观经济和从事营利性活动为主。
第二,它应是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而不是以行政手段和长官意志为主。
第三,它应是以公共服务和维护良好的发展秩序为主,而不是以项目审批和资源配置为主。
第四,它应是以追求国家和公民的全局利益为主,而不是以追求某些地区和部门的利益为主。
总体上说,自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在不断加强和完善,但现在仍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在强调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往往忽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从大量行政审批仍然存在和跑“部”“钱”进有增无减等现象可以看出,政府仍在行使大量的资源配置的职权。在宏观调控的方式上,总体上说,还是权力集中过多、直接管理过多、行政手段过多。虽然,有时也注意用一些经济手段,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微观反应机制,往往如给小儿麻痺者扎针,很难收到预想的效果。由此可见,目前我们强调要加强宏观调控,这种加强,不能只是意味着要强化政府干预,而更多地是要强调规范和完善宏观调控。(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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