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保监会提供的最新数据,“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发展快速:保险市场主体由“十一五”初期的93家增加到146家,呈现出原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保险资产管理相互协调,中外资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一个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基本建立。保费收入由4931亿元增加到1.47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5年实现三级跳,由1.5万亿元增加到5万亿元。“十一五”初期,只有3家保险公司资产过千亿元,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有7家保险公司资产超过千亿元、2家超过五千亿元、1家超过万亿元。一批资本充足、内控比较严密、服务和效益好的现代保险企业快速成长起来,保险机构在金融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
保险种类上,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交强险制度开启了我国法定保险的先河。保险业人才迅速成长,一支专业齐备、朝气蓬勃、勤奋敬业的保险从业队伍逐步形成。全行业高管人员由“十一五”初期的1.45万人发展到2.94万人,营销员由156万人发展到330万人,精算、核保核赔、投资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也在同步增长,他们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智力支持,成为保险业最宝贵的财富。
监管方面,“十一五”期间,保险监管逐步形成市场化的风险救助机制,确立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风险防范“五道防线”。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业已构建,并开启了科学依法有效监管的新里程。
对“十一五”期间保险业的发展,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近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做的评价是:“这五年,是保险业面临形势最复杂、经受考验最多的时期,是发展变化最大、综合实力提升最快的时期,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高的时期,也是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初步确立、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全面推进的时期。”
应该看到,保险业在“十一五”的高速发展与全社会关注保险、支持保险、运用保险的环境氛围分不开。首先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保险从行业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中央新医改意见、“十二五”规划建议等中央和国家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以及《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利用保险加强社会风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已经有20多个部委与保监会联合下发过文件,5个省市与保监会签订了合作备忘录。还有众多省区市下发关于保险工作的系列文件,将保险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考虑。财政、税收各项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更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
“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累计达1.26万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95倍。目前,保险业共为人民群众未来医疗和养老积累准备金3.4万亿元。经过五年的努力,保险业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时期的更大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可以说,保险业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
“十二五”被保险业视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1月11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全行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实现全面转型。要求保险业更加注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管理,加快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包括更加注重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快实现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更加注重行业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诚信、优质和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加快实现从粗放开发资源向和谐利用资源转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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