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金融市场部原副总经理宋立新,在出售银行持有的债券中,成了“内鬼”,把债券以低于买入价的价格出售,并收了140万美元的回扣。今天上午,宋立新因涉嫌犯受贿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宋立新今年43岁,大学毕业后就在某银行工作。检方指控称,宋立新于1993年10月至11月,在担任该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债券交易员期间,与中国光大集团下属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债券买卖交易。在该过程中,宋立新把多只债券以低于买入价的价格卖给光大财务投资有限公司,使光大财务赚取了巨额利润。宋立新于1996年11月,收受光大财务副总经理杨某给予的回扣140万美元。宋立新受贿之后,过了13年才案发,他于2009年12月被拘留,后被逮捕。 宋立新否认自己有涉案行为。公诉人出具证据表明,宋立新在此前的供述中称,债券交易有即时性,不可能事事汇报,往往是交易完了后,再给处长说一下。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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