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行走在监管“红线”边缘的银信理财合作产品,被监管部门再踩“刹车”。昨日,银监会发文督促各商业银行按照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
文件同时对信托公司作出明确要求,如果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的150%或者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的2.5%,信托公司2010年度不得分红。
银信合作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对资金进行运用和管理。但实际上,在严格的信贷管控形势下,银行普遍通过这一方式“曲线”经由信托公司为企业放贷,同时,银行的信贷资产也由此从表内转到了表外,成为腾挪信贷的重要途径。
银监会下发的文件还对《通知》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提出了商业银行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时间表。要求商业银行在2011年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转表计划,并严格执行。通知还要求信托公司对银信合作信托贷款按照10.5%的比例计算风险资本。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此次出台的新规将进一步围堵企业“曲线”获贷的渠道。通知中明确了按10.5%的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和对信托赔偿准备金的达标要求,这意味着今后银监会对银行、信托的监管政策是一样的,消除了通过信托套利的可能。(记者沈衍琪 董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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