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27日宣布,2011年银监会将建立监管统计信息发布日期提前公示制度,同时公布了监管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定期发布银行业监管统计数据。
银监会具体规定了按月、按季、按年度发布信息的银行业机构范围和需要公布的具体内容。
2011年银监会监管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月后25日左右需公布其境内的总资产和总负债。
商业银行在每季度后40日左右需公布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净利润、流动性比例、存贷比,核心资本、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年后5个月左右需公布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净利润,流动性比例,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查处违规金额、处罚违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数、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人数、现场检查平均机构覆盖率,法人机构数和机构人员数等内容。
商业银行在年后5个月左右需公布20个行业及个人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境内31个省区市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引进境外投资的银行个数、引进投资金额、境外上市筹资金额。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统计数据信息披露工作,促进银行业信息透明度建设,便于社会公众及时、平等、便捷地获取相关监管统计信息。(记者刘诗平 苏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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