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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制度创新:全国省市三级政协"先行先试"

2011年02月12日 11: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要赋予在横琴进行金融改革创新规划与金融监管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广东国际金融研究院,举办高端‘横琴金融峰会’,将横琴新区打造成面向华南乃至全国的金融教育培训基地。”近日,广东省政协将一份《关于加快推进横琴新区金融制度创新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到广东省委。在全国、广东省和珠海市三级政协的推动下,金融制度创新将成为珠海横琴新区这块“处女地”上第一块“试验田”。

  横琴新区位于珠海市南部,与澳门一河之隔,与香港隔海相望,是珠三角核心地区最后一块尚未开发的“处女地”。2009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新区,其特殊之处在于将逐步建设成为探索“一国两制”下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横琴新区如何创新、如何示范?全国、省、市三级政协委员围绕这一热点话题纷纷建言献策。其中尤以全国政协委员马经在去年全国两会上提交的《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建立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的建议》格外引人注目。该提案着眼于社会各界关注的横琴创新问题,分析了横琴新区建立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有利条件,从鼓励港澳金融机构落户横琴新区、设立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开展外币离岸金融等7个方面提出建议。提案得到了国家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0年4月,广东省政府根据珠海市政府上报的《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的具体发展思路和操作方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在珠海横琴试行相关创新政策的请示》,提出15项金融创新政策。10月,国务院对该请示作出批复,认为其中4项符合现行法规和相关规定,可抓紧办理;6项需要进一步统筹研究,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其中,国务院关于“允许筹建或引进信托机构,发行多币种的产业基金,开展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试点”,以及“允许将部分设计金融机构和业务准入、货币交易以及外币市场方面的审批事项和监管权限下放到珠海市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复政策,对马经委员的建议给予了积极采纳,对于进一步加快构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等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加快推进横琴新区金融创新建设步伐,广东省政协近日召开“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建立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的提案”座谈会,邀请省发改委、金融办、港澳办,珠海市政府、市政协,广东银监局,部分中央驻粤银行和在粤外资银行,以及有关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30余人参与。与会人员围绕“在横琴新区建立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这一议题各抒己见,一致赞成马经委员提出的建议,并就落实中央政策、加快横琴新区金融制度创新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政协认为,横琴新区的核心优势是“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因此要积极探索粤港澳乃至泛珠三角区域深化融合的有效模式与载体,走出一条有别于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的差异化发展道路。省政协建议,建立省、市推动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创新联动机制,设立由一位副省长任组长,珠海市政府、中央驻粤金融机构、省直相关部门等参加的专责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战略规划、系统统筹与协调;用好用足横琴新区金融制度创新的政策空间,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在横琴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的分支机构,赋予在横琴进行金融改革创新规划与金融监管综合协调职能,以及与港澳金融合作交流相匹配的地位和职能,并牵头在横琴试行统一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在澳门大学横琴校区正在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广东国际金融研究院,聚集粤港澳金融研究力量和中央金融政策研究专家,举办高端“横琴金融峰会”,利用广东国际金融研究院、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港澳智力资源,将横琴新区打造成面向华南乃至全国的金融教育培训基地。

  据悉,广东省及珠海市正在争取国家给予横琴新区更多的政策支持,对于国务院批复同意的4项请示正在加紧落实、积极推进。(记者 林仪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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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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