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利用网友传给的黑客程序,破解了自己公司经理的网上银行密码,窃取其账户内的1万元购买高档手机。经大兴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被告人江某被法庭认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年仅21岁的江某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戴某是该公司经理。2009年8月的一天,江某在QQ上与一网友聊天时,该网友给她传来一个能破解网上银行密码的黑客程序。当时她对该程序将信将疑。当年9月7日,她使用黑客程序试了一下,果然将戴某的网银密码破解,并发现其账户中有20余万元。江某因为害怕,仅从账户中转了1万元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里,并用这笔钱购买了一部诺基亚N97手机。由于害怕被发现,她不久便离开了公司。当天,戴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中莫名其妙地少了1万元后,随即报警。去年7月27日,嫌疑人江某在大兴区黄村顺驰领海小区被抓获。(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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