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走访重庆市内商业银行了解到,部分国有银行因为信贷额度紧张,开始对申请房贷的客户收取500~1000元不等的贷后管理费。针对这一情况,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事先经过监管部门报批备案,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贷款需交贷后管理费
家住北碚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她经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随后,张女士向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北碚支行提交了贷款申请,贷款30万元,20年还清。银行去年12月底通知她,贷款申请已经通过审批,房屋过户手续也随后完成。签合同时,银行约定的利率是基准利率的9折。
上周四,这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说,需要收取600元的合同工本费和贷后管理费。张女士在交了600元费用后,获得了贷款。
银行称现在是恢复收取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中介人士证实,现在已经有两三家银行开始收取贷后管理费,单笔从500~1000元不等,具体数目按贷款额度的不同来确定。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张女士申请贷款的国有银行。该国有银行相关人士证实,确实有部分支行在收取贷后管理费,但这属于商业银行的一种市场行为。
该人士解释说,这种收费属于中间业务费的范畴,总行早就已经上报银监会和发改委备案,收取的费用符合有关规定,不属于乱收费之列。只是由于前两年货币政策相对宽松,银行出于经营的考虑暂时没有收取这笔费用。现在只是恢复收取而已。
另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人士则表示,由于信贷额度紧张,去年积压的房贷单子的款都没放完,当时签订的合同中,部分客户还享受了8.5折的利率优惠,银行方面损失很大。收取贷后管理费属于中间业务费,以前就拿到了批文,但没收,现在只是重启。
经过报批备案就不算违规
对于收取贷后管理费这类中间业务费的行为,重庆银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客户质疑的举报。
该人士说,按照现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发改委会同银监会制定、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如果商业银行总行已经报批备案通过的,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应该向客户进行告知和公示。
昨日,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银行收取贷后管理费这类中间业务费,只要事先经过监管部门报批备案,现在恢复收取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房贷的申请和发放。(重庆商报 记者 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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