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伪造身份,户县农民尚某骗取信用卡之后恶意透支,最终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
2007年4月,户县农民尚某私刻医院公章,持伪造的工资条,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龙卡信用卡。截至2010年3月29日,尚某利用信用卡共透支近3.7万元,累计拖欠银行利息、手续费、滞纳金等1.9万余元,共计5.6万余元。期间,建设银行陕西分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欠款,但尚某一直不还款。后来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后,2010年10月底,尚某透支的5.6万余元全部被追回。随后,尚某被起诉到户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尚某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尚某全额退还了所骗资金,故法院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2月14日,户县法院开始执行对尚某的判决。(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胡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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