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59亿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根据此前公布的预案,公司拟向首钢总公司、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11.17元的价格发行18.59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08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末,该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仅为6.49%,资本充足率为10.57%。分析人士预计,完成增发工作后,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将高于12%,核心资本充足率约为8%。随着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华夏银行的业务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拓宽,这不仅有利于提升该行的盈利水平,更可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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