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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支省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

2011年02月22日 14: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郑州2月22日电(李志全 贾真真)今日,河南工信厅正式发布消息,国内首支省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2011年河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简称“11豫中小债”,于2011年2月16日至18日在银行间市场向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为长期以来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创了新的融资模式。据了解,这也是全国第五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11豫中小债”由河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为牵头人,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联合发行人,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担保机构为统一担保人,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统一担保人提供再担保增信服务,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集合发行”的模式,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4.9亿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年利率达到7.8%,将主要投向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改造、高新技术和节能减排等项目。

  该债券征得国家发改委同意,采取了新型的集合担保模式,由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组成统一担保人,对外以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方式向债券投资人提供集合担保;对内责任界定清晰,各担保机构作为发行推荐人,对债券不同发行人提供各自的全额担保责任。担保注册资本总额近8亿元,完全能够附带债券风险。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但是,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其上升的“瓶颈”。据悉,“11豫中小债”将拉动投资15.55亿元,募投项目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59.44亿元,实现利税7亿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近5000个,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据河南省工信厅副厅长胡宽广介绍,目前,国家货币政策已从适度宽松向稳健甚至紧缩转变,企业通过银行渠道融资的财务成本将会逐步增加,政策的累积效应可能使中小企业资金链再次遭受严峻考验。“11豫中小债”的发行能使发行人在紧缩政策的前期锁定长期债务融资成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证券负责人沈良亮分析认为,相比此前的4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11豫中小债”更加市场化,符合风险管理的分散原理,体现了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增信方式上的前瞻性和市场化探索,更具推广效应。

  据相关媒体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逐年扩大,但与股权融资规模相比仍然较小。在美国、英国、日本等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企业债券市场的融资额通常为股票市场的4-5倍,而我国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仅为股票融资规模的80%左右。此外,我国债券市场的融资主体结构单一。债券的发行主体大多为中央直属企业以及地方性大型国有企业。2000-2009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共发行 了1.1187万亿元企业债券,非国有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规模仅为155.2亿元,仅占1.03%,与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极不相配。可见,我国的债券市场尚存很大的发展完善空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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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翔】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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