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这笔管理费到底是一种什么费,职工们都说不清楚。
之后,在每年的年初、年终,航运总公司都向梁学养等下岗职工收取或者扣下公司垫付的社保费。梁学养平时在外打工,收入微薄,他的妻子洪东海是航运总公司退休职工。航运总公司对梁学养的社保费扣款,都是从其妻子洪东海的退休金银行卡里扣除。
梁学养介绍,他妻子洪东海于2000年11月退休,但是退休后,直到2002年仍没有领到退休金。梁学养和妻子曾到公司询问,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手续还没有办好。后来,他和妻子到社保局询问才知道,洪东海的退休手续在2000年11月就办好了。随后,社保局给航运总公司打电话,公司有关负责人把几名一起到社保局查询的退休职工叫到公司,称退休职工的退休金银行卡在公司,每月必须从卡里扣300多元钱,以偿还公司1998年以前垫付的社保费。
直到2007年7月,航运总公司才将退休金银行卡发给洪东海。
法院判决成了社保费问题的烟幕弹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自1989年以来,航运总公司一直由何亚米担任总经理,其间从未向职工公开过有关账目。职工们要想准确了解社保费缴纳和截留情况,只能指望有关部门的介入。
虽然如此,还是有冯三妹、李桂花、梁山保、杨石妹、李亚九等人希望通过法院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冯三妹的判决书中,记者发现了更多疑团,而法院的判决书未能解答这些疑团。
冯三妹等职工确信,航运总公司向职工谎称为职工谋福利,已经花了很多的钱和精力搞通关系,社保局同意补交款后就正式发退休金,职工个人都出一点,把退休养老保险的大事办下来,由此职工开始交钱。
然而,职工们查明的事实却是:早在1998年三亚市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因退休金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难题,政府已经从社会保障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职工退休金问题,先由政府以退休金方式拨款到企业,再由企业列出名单,补交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1992年1月实行社保以来至1998年6月止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从而使退休职工个人能够依据《社会保险条例》获得养老保险金。
职工们通过法院找到了几份进账单:1998年6月22日,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向航运总公司拨付了两笔共计340多万元的“离退休金”,拨款人数为220人。而就在同一天,航运总公司将225万多元的资金付款至三亚市社保局,从收款凭证中可以看出,这笔资金的用途是为497名固定职工缴纳1992年1月至1998年6月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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