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金融频道

冒充港商“借”银行卡取现 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2011年02月23日 14:59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名仅有小学文化的外地来沪人员冒充港商,轻而易举骗走路人的手机、银行卡及密码,然后和同伙一起取现、消费5万余元。日前,市一中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2009年7月的一天,仅有小学文化的外来人员刘某徘徊在浦东新区东方路附近寻找“商机”。当他看到迎面走来的年轻女子小娟,便佯装问路上前搭讪。刘某自称是香港人,遇急事要借小娟手机一用。涉世未深的小娟便将自己的三星手机交给刘某。刘某装模作样拨号后,很快有一女子回拨这个电话。女子在电话中自称是刘某的秘书,说刘某所持香港信用卡无法在上海使用,希望借用小娟的银行卡转账,在问清小娟卡内有5万余元后,女子许诺日后不但如数归还,还将支付10万元作为报酬。小娟信以为真,不仅交出了自己的银行卡,还把密码告知刘某。

  考虑到银行卡客户普遍申请短信通知服务,刘某索性将小娟的手机也一并“借用”,说自己很快返回,要求小娟在原地稍等,随后他逃之夭夭。不知有诈的小娟在原地等候了一个多小时,而刘某此时正与之前电话里的那个女同伙屈某到附近银行ATM机上取现,随后把小娟卡上的5.2万余元花得一干二净。一年后,刘某在老家安徽被公安人员抓获。(敖颖婕)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