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了与市场经济接轨、适应现代经济金融发展的工作机制。
记者周建初分支机构是人民银行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和人民银行职能的不断调整,央行分支行履职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此同时,中央高度重视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各类中小金融机构不断涌现,县域经济活力持续增强,对分支行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经济金融改革发展需要,人民银行着力加强分支行职能建设,促进分支行有效履职,提高运行效率,为不断提高中央银行履职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人民银行整体履职出发,央行各级机构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履行好四方面的职责:在货币信贷政策方面,加强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和信息反馈,强化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日常管理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在金融稳定方面,密切监测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的风险预警,强化对辖区金融业的稳健性评估,配合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在金融服务与管理方面,推进辖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支付结算与账户管理,做好经理国库、货币发行、人民币管理、征信管理和反洗钱工作;在推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加强地方金融事务和相关政策的协调,推动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
为强化金融服务“窗口”职能,央行大力推动地市中支、县支行开展金融综合服务创新。具体表现为:一是加快推进支付、国库、会计、征信系统建设,大力开办国库集中支付和直接支付业务,推进非现金支付结算,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二是稳步推进农信社改革,指导和推动农信社开展惠农、支农服务,创新林权抵押等抵押信贷品种,开展小额农户贷款业务,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三是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户、商户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创建农村信用社区,在全系统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等等。
根据我国地域辽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经济集中度和城市化进程差异较大的国情,各分支行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工作,以满足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对中央银行履职的需求。比如在上海等金融业开放程度较高、金融市场较为成熟的地区,大力开展各类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成立专门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针对江浙一带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较为发达的特点,在信贷政策方面向中小企业给予了倾斜,并在贸易项下外汇结售汇上减少审批环节、提供服务便利;在西部经济欠发达、交通条件较差、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区,突出了货币发行、支付清算、国库等基础服务职能,保证现金供应稳定、货币流通顺畅和国库资金及时划拨;在东北、山东等一些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加大了支农再贷款的力度,扩大了农民抵押贷款的种类和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应当说,经过这几年的大力推进,央行分支行的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在促进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三农”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逐步形成了与市场经济接轨、适应现代经济金融发展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三大转变”,即从过去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围着转”到现在主动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排忧解难,提供全方位、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发布强制性命令到现在主要依靠经济、法律和市场手段来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从过去专注于微观金融监管到现在注重对金融业的宏观审慎分析,加强金融服务与管理,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危机管理,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要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管理好通货膨胀预期和防范各类潜在金融风险。根据央行总的要求,在新的时期,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总行与分支行系统的协同,进一步加强分支行职能建设,为提高中央银行履职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传导货币政策做出新的努力。周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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