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积极做好服务保险消费者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解决银行保险误导等突出问题提出五点要求,要求各地保监局主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社会监督,并提出要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加强风险提示。
《通知》指出,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要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把监管信息公开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监管透明度。要积极宣传监管政策和经营规定,主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社会监督。
《通知》提出要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加强风险提示。把保险知识普及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要发挥监管机关、保险社团和保险机构的力量,正确宣传保险功能作用,大力普及保险购买、理赔、资金支付、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知识。要进一步建好网络平台,丰富内容和表现形式,完善查询保险机构和保险产品的功能,增强网站互动性。要研究分析保险消费的风险环节,结合保险市场动态,及时主动向保险消费者提示风险。
2011年2月18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关于主席信箱反映银行保险误导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请示》上批示:“此件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要,赞成处理意见。全体监管干部都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真正想保险消费者所想、急保险消费者所急、办保险消费者所需,努力解决好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
此次发布的《通知》强调,要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手段,不断加强和创新调解工作。要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和改进理赔服务,及时积极化解合同纠纷。强化信访投诉处理,提高办理实效。加强对积压赔案的清理,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案件。(记者 朱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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