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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民投诉 银行不按承诺执行房贷优惠利率

2011年03月01日 15:3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惠州市金融工作局协同惠州银监分局召开了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业主的三方见面会,经协商,工行及建行惠州分行当场表态:签订了书面合同的原定房贷利率优惠不变。一度令市民忧心的房贷利率“反水”问题告一段落。

  惠州市民李小姐1月份开始申请房贷,当时银行承诺首套房利率8.5折,春节后,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银行还要求她把1月份签的8.5折合同改成基准利率,否则放贷没有时间表。在加息、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楼市调控影响下,近日一股房贷优惠利率“跳涨风”波及到首次购房人群,像李小姐这样遭遇银行“反水”的购房者不在少数,网络调查则显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惠州均有“反水”之举。为此,惠州部分业主联合向该市银监分局寻求帮助。

  之所以无法兑现先前承诺的优惠利率,银行方面辩称是“不得已”。惠州一国有银行负责人表示,国家一再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在信贷紧缩和楼市调整的大环境下,银行的房贷首先成为收紧的对象,额度非常紧张。

  为解决问题,昨日上午,惠州市金融工作局协同惠州银监分局,邀请部分银行惠州分行负责房贷业务的高管,与业主代表当面协商。现场,工行、建行的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对已经签订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应的或已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这部分购房者,仍按原来的合同约定执行;对新政前办理了按揭贷款但未审核通过的客户,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客户经理当场签订的书面利率优惠协议等),银行承诺将按照原定优惠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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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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