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改善分配制度,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上周末表示,建议实施消费金融贷款税费优惠政策,以形成对工薪阶层税收支出减免。此前有政协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月收入3000元或5000元。对此,闫冰竹认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可以从减免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入手。
根据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的数据,在该公司已发放贷款中,月收入10000元以下客户占比最大,达到70%,其中月收入2000元至5000元的客户占比接近50%。“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基本都是工薪阶层,如果能够实行个税优惠政策,直接形成对工薪阶层税收支出减免,从而替代财政补贴,可以反映工薪阶层的真实购买力。”闫冰竹表示。
闫冰竹建议,将居民消费金融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扣减,作为个税改革的试点。具体地说即是:达到缴纳个税条件的居民均可申请消费金融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扣减,即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之前,个人提交消费金融公司出具的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凭证,扣除全部费用和利息,计算出新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相对应税率计算税额进行缴纳。
闫冰竹认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增长要远快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长,出台居民消费金融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会适当减少居民个人所得税额,增加可支配收入。(马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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