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由保监会官网获悉,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人身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人身保险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身保险监管要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努力防范风险。要把握好眼前和长远的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化解当前矛盾和风险。
陈文辉指出,2010年人身保险监管主动适应国内外复杂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积极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防范市场风险,规范市场秩序,人身保险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全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1.06万亿元,同比增长28.9%;行业实现总利润654.4亿元,同比增长51.7%;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偿付能力溢额1453亿元,各项风险得到进一步防范;人身保险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经办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洛阳模式”、“湛江模式”等典型,小额保险覆盖人群超过2000万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力进一步增强。
陈文辉强调,当前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形势很好,但也面临挑战。一是市场格局趋于多元化,社会资本和银行业投资保险业的积极性持续增强,新主体不断进入,分类监管和分类指导有待加强。二是银保业务规范和销售模式转型的任务仍然艰巨。三是部分公司结构调整力度松动,产品供给与客户需求不匹配,结构调整有待深化。四是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仍然突出。五是应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行业创新。
陈文辉要求,2011年的人身保险监管要按照保监会党委的统一部署,把深化结构调整作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作为工作重点,把防范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思想,发挥合力,切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以银保业务为重点深化结构调整,鼓励公司创新和差异化经营。完善保费披露口径,引导公司注重价值成长;落实电话营销监管制度,出台促进网络销售的监管规则,鼓励电销、网销等新型渠道发展;鼓励产品创新,促进产品结构多元化。二是以整治销售误导、账外支付手续费、非法集资和团体年金业务为重点,加大力度规范寿险市场秩序。销售误导治理重点集中在银邮代理渠道和电销领域,账外支付手续费治理重点集中在银邮代理渠道。三是从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强化内控管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产品动态监测等方面入手,提高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监管促发展的基础。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人身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邮政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完善精算监管制度、分类监管制度,推动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新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五是推动养老、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扩大小额保险试点。继续推进上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试行;鼓励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开发个性化产品;积极稳妥开展各种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总结推广保险业参与基本医保经办的典型做法;与国务院扶贫办合作,扩大小额保险合作试点区域;探索少数民族地区试点工作。六是加强培训和交流,提升监管队伍素质。(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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