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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银行收费不如还权于用户

2011年03月17日 14:46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开户、销户的手续费、工资卡医保卡等特殊种类卡的年费都将免除。(2011年03月15日 新京报)

  这几年来的各种收费,银行从来就不差理由,就连最基本的涨价程序也不愿多费成本。银行手续费说涨就涨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广大用户也只能吃哑巴亏。银行的强势也足以说明了,用户的权利极其卑微,而维护用户权益的第三方也长期缺位。此番停收34项服务费固然可喜,但追问之下不免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34项免除的收费项目中,有部分是原本不收费的项目,如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境内本行查询服务费等。但在“成本上升”的理由面前,银行有恃无恐的与民争利,相关部门也听之任之。消费者完全成了银行的“鱼肉”。自04年农行开始收取年费来,各银行相继跟进且收费项目层出不穷。2003年10月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就有300多种,但对于用户的权益保障问题却一直没有的到重视和保障。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对等,有违契约精神。

  事实上,用户和银行之间在开户之时就签订了契约。对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银行不能自己确定,更不能说涨就涨。而应该要走程序正义的道路,让用户充分知情,以便用户与银行进行平等公开的协商博弈,这是契约精神的体现也是诚信经营的市场逻辑。然而,在国有银行独大的垄断格局下,逐利的冲动已让银行业变得霸道鲁莽,更养成银行业随意牟利的恶习。越来越多的收费被强加于并不知情的用户身上。

  免除银行收费不如还权于用户。表面上看,我国的银行业除了四大银行以外,还有几十家股份制银行,上百家地方性商业银行,还有一大批外资银行,也可算“有竞争”。但就总体格局来看却是国有银行垄断经营,用户所能够选择的空间并不大。而且,由于国有银行与监管部门之间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使得监管部门在操作中更倾向于保护银行的利益。庞大的用户群体实际上成了权益没有保障的“弱势群体”。

  而更让用户担忧的是,现在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已多达3000种。用户群体再一次面临着任人宰割的困境。在消费者利益难以得到保障的语境下,在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没有用户参与的现实下,此类费用的免除只能算“小修小补”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最为重要的是要尊重和保护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和博弈等权利在内的各项用户权利,否则在一家独大的格局下,银行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还是会层出不穷。孙显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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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文萱】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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