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本周联合发文,对多如牛毛的银行业收费项目“开刀”。文件要求,从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
然而,在此次颁布的“11道令”所涉及取消的34项收费中,大多数项目原本就不收费或是数年前就已被监管部门叫停。比如,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和销户不收手续费;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和销户不收手续费;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不收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存折开户、销户和存折不收工本费以及通过本行ATM机和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不得收费等。
仔细读来,在11大类不得再收费的项目中,仅有密码修改、密码重置费用和12个月内本行纸质对账单这两大类的取消称得上“给力”,这一比例难免令人有“避重就轻”之感。
尽管如此,专家指出,此次监管部门率先提出免除34项收费,是规范银行收费的一个好的开端。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监管部门文件中还首次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
同时,还有众多受到市民诟病的收费项目,在此次出台的收费项目取消清单中并未涉及。调查显示,目前,跨行取款手续费、普通账户的小额管理费以及动辄数十元的存款证明费用等是市民最为反感的收费项目。
有专家认为,此次三部委出台的这一文件,可以视为是未来《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版的“前奏曲”。因此,虽然文件中未涉及跨行取款手续费等争议颇多的银行收费项目,但在未来的管理细则中仍可抱有期待。(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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