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河北区养鱼池路支行,受到天津保监局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图为2007年11月24日消息,继2007年6月在全国7省份开展小额信贷试点后,为进一步加快业务步伐,抢占市场,邮储银行正拟将其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 中新社发 江苏-徐瑞平 摄
中新网3月22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河北区养鱼池路支行,因放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营业场所摆放、保留含有明显欺骗、误导内容的违规保险产品宣传材料,受到天津保监局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刊登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显示,2010年12月,天津保监局检查发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河北区养鱼池路支行放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摆放含有明显欺骗、误导内容的违规保险产品宣传材料,并将上述违规宣传材料在营业场所予以保留、摆放。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案件调查笔录、查获的违规宣传材料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天津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天津保监局拟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河北区养鱼池路支行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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