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发表了题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继续推动债券市场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署名文章。文章中,谢多指出,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有利于改善我国融资结构,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也能够有效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债券市场在经济金融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谢多表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要求“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债券市场发展工作,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文件和多次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发展债券市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方向,在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减少行政审批,完善债券发行市场化机制。二是坚持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定位。目前,我国债券场外市场针对机构投资人特点,已建立了有效风险识别机制,发行前信用评级的差异,发行后经营情况的差异,都可以经过机构投资者的有效识别,通过债券价格的变化加以反映。三是坚持场外市场为主的发展模式。四是推动债券市场产品与工具创新,丰富投资人选择。五是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六是夯实市场基础设施,提高市场运行透明度。七是强化市场自律管理,积极发挥债券市场自律组织的作用。八是稳步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谢多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市场深度不断增加,充分发挥了保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的积极作用。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债券市场总体规模迅速扩大,成为世界上债券市场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010年,我国债券余额达20.4万亿元。根据BIS统计,我国债券市场排名已跃居世界第5位、亚洲第2位。第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跛足”现象明显改观。“十一五”期间,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末公司信用类债券的余额(包括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债券)达4.3万亿元,占GDP比重上升到10.9%。根据BIS统计,我国公司信用债券市场排名已跃居世界第4位、亚洲第2位。在直接融资(不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债券融资的比重从2005年开始超过股票融资,2010年债券融资规模为股票的3.3倍,债券融资占直接融资的比重已经达到76.9%。债券融资已成为我国直接融资的主渠道之一。第三,债券市场交易量和流动性明显提高。2010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突破150万亿元,比2004年增长12倍多,债券换手率大幅提高,公司信用类债券流动性在亚洲国家位于前列。第四,债券市场主体不断丰富,机构投资者类型更加多元化。我国债券市场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机构投资者已成为债券市场的主要力量。第五,债券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健全。第六,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其在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大大提升,功能不断深化。我国债券市场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实施提供了重要平台。公司信用债券的推出,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了融资结构。债券市场还成为金融机构投融资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平台,在促进金融机构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七,我国债券市场初步形成分层有序的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备。
谢多说,回顾过去的五年,我国债券市场功能日益增强,对经济支持日趋有力。债券市场的发展,优化了融资结构,成为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扩内需、促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奠定了重要的市场基础,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十一五”规划实施。
谢多进一步指出,前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要求“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展望“十二五”,我们将继续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从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律出发,选择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与路径,明确方向,鼓励创新,夯实基础,加强协调,互通互联,对外开放,促进债券市场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一个产品序列齐全、运行高效、功能完备、具有相当规模、能充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债券市场体系,引导金融市场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好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具体工作上:一是要明确方向,进一步推动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债券市场发展,强化市场化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场外市场模式,针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特点和需求,不断拓展市场广度和深度。同时,应当继续强化市场化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培育投资者自行识别和承担风险的机制,为债券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鼓励创新,规范管制,以创新促发展。推动创新,关键是要转变管理理念,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减少行政管制。市场产品与工具创新应该更多由市场主体去推动,允许市场参与者在监管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自主创新,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贴近市场的优势,推动符合市场需求的、适合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和交易工具创新;政府部门则着重从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会计、税收等方面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为创新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夯实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防范风险。实践表明,交易、清算、结算和托管环节是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核心,应该大力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债券市场集中清算,充分发挥集中清算的信息集中优势,加强风险监测,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借鉴国际市场经验,结合我国市场发展实际,继续完善债券市场交易系统和托管结算系统,提高市场效率。四是加强协调,形成市场发展合力。着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根据约定进行信息共享、政策协调的债券市场管理体制,发挥各部门合力,共同推动市场发展。五是在明确市场发展方向的前提下,促进场内、场外市场的互联互通。目前,国债和企业债券均可以跨市场交易流通;场内与场外市场的转托管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应继续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发展。六是对外开放,实现债券市场与国际接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推动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扩大境内发债的境外主体范围。根据市场主体意愿,允许更多境内机构赴境外发行债券。在市场管理、会计准则、评级机构准入等方面,以更加务实、开放的态度,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等各方的沟通协调。记者 牛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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