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农户贷款来自农合金融机构 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余额2万亿元,支农服务主力军地位不断稳固
银监会今天发布消息称,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为2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2.6万亿元的78%,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服务主力军地位不断稳固。
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2954个,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78.5%,营业性网点75856个,占全国的38.8%,上述机构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资产总额已突破10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1.3%;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7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11.1%,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9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11.8万亿元的32.9%。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一直承担着支农服务的重任,发挥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在监管部门积极引领和大力推动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化体制改革、加强业务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改善金融服务,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县域及乡村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涉农信贷投放最多、农村普惠制金融服务和均等化建设贡献度最大的一类机构群体,成为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稳固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管理好通胀预期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近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科学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切实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着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改革启动前的2002年末增加4.3万亿元,增长307%;涉农贷款余额比建立涉农信贷统计制度的2007年末增加1.79万亿元,增长85.8%。
根据银监会提供的有关数据,在去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新增2.6万亿元涉农贷款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年新增7825亿元,占比29.7%。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农村贷款余额3.5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35.8%,比2007年末增加1.6万亿元,增长85.9%;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林牧渔业贷款的75.4%,比2007年末增加6147亿元,增长64.3%。
此外,在坚持商业化改革和市场化运作的同时,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保持县域机构网点数量稳定,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成为近年来在推进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中的支柱力量。通过实施“两点两机、包村包片”战略,即分别采取设立标准化营业网点和简易营业网点,布设POS机和ATM机,实施临近机构信贷员包村包片等服务方式,使贫困偏远地区广大农户能够平等分享到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就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基础金融服务。在2010年全国减少的483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和342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中,有334个和251个是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各类机构网点、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加以覆盖的。记者 韩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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