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保监会联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时间积极处理。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遇到问题,银行与保险公司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银行卖保险仍打“存款”旗号
近年来,银保渠道已成为人身险三大销售渠道之一,来自该渠道的保费收入占人身险保费近50%。不过,银保业务结构不合理、内含价值低等问题较突出,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部分保险公司和银行盲目追求规模,对销售人员培训不到位,有些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在销售过程中采取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保险产品与存款、隐瞒风险和费用扣除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致使“存单变保单”的事件屡有发生。
日前保监会下发文件,明确要求销售人员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
上周末,记者走访多家银行发现,销售人员几乎无一例外地表示:“这相当于定期,一次性存入,5年(10年)后取,比定期的收益要高。”有的销售人员干脆直接指出了这个差距:以存2万为例,这款产品到时候的收益比定期存款高1000多块,“你要是存20万,会多更多的”。
当记者提出有款保险要退保时,“不划算,损失会很大,您等第二年分红,就可以取了”,销售人员开始以各种理由劝阻,并表示退保很麻烦,会有各种手续,一时半会儿是办不了的,并劝记者直接找保险公司,“我们给您办,也是要找保险公司,您自己去找,还快呢”。
投诉退保客户还得两头跑
“您还是先找银行,问清楚了,如果确实存在销售误导,那也是银行的责任,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某大型寿险公司工作人员听到记者在银行的遭遇时表示,银保产品由银行的银保专员负责,误导销售等行为应由银行人员负责,而不应该找到保险公司。
“如果银行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那我们也没办法,您当时购买的时候就应该注意。”
“但这产品是你们公司的,出了问题你们也应该管啊。”
“话是没错,但您在银行购买,去银行处理会比较清楚,我们又不知道您当时的购买情况,没办法处理。”
就这样,记者的投诉又被保险公司踢了回来。
“要退保,找谁都受罪。”市民李阿姨同样深有感触。她之前买保险很顺利,退保过程却是一波三折:找到银行,银行说在哪个分行办的就找哪个分行。找到购买时的分行,分行表示要找当时给办理的业务员。找到业务员,业务员一堆理由,硬是不想退。无奈之下,只好去找保险公司,却被告知只有总部才能办理。到了保险公司总部,总部表示先别急着退,要联系银行了解情况再通知,“前前后后拖了一个月”。
“应该要求银行贴个告示,除了告知投保内容、投保风险外,也应该告诉我们,出了问题该找谁,不然银行和保险公司扯皮,我们谁也经不起这来回折腾。”在某银行网点,市民朱先生说道:“对了,还应该加上投诉电话,一投诉就应该处理。至于处理是由银行还是保险公司负责,应该由他们商议,而不是让我们反反复复跑断腿。”
专家观点
谁卖找谁 不行投诉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应该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就是找卖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保险产品是金融产品,应该跟普通的消费产品一样,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问题,直接反应就是找卖家,而不会是生产厂商。
去年,银监会下文要求保险公司不能派驻人员进入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那么,卖家就是银行,消费者找到银行投诉或退保是合情合理的。而且,银行对保险产品及其风险应该都是了解的,也有义务告知消费者,不能在存心欺骗后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银行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或退保要求后,应积极着手,是否需要保险公司介入,应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协商决定,与消费者无关。当然,“消费者如果找上门,作为‘厂商’的保险公司,更是不能推诿。”郝演苏认为,如果遭遇银行与保险公司互相推卸责任,消费者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或保监会投诉。(舒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