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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住房可以“按揭贷款”

2011年03月25日 11: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福建沙县凤岗街道西郊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全村都要异地搬迁,村民住上统一规划的安置房。令村民感到惊喜的是,这些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也可以向当地的农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010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制定并出台了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福建省成为农行总行探索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的试点。之后,沙县西郊村、大洲村等与当地农行签订合作协议,农民获得住房“按揭贷款”。

  据统计,截至目前,农行福建分行为沙县西郊、大洲等“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授信3500万元,已实际发放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102户、1391万元。村民购置住房可以获得最长期限10年、最高额度2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

  西郊村村民黄清财告诉记者:“我在深圳做沙县小吃已经5年时间,平时需要很多流动资金。去年,村里统一盖安置房,个人需要拿出20多万元,当时感觉资金很紧张。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推出后,我向农行贷了10万元,现在每个月还1100多元,资金压力就没那么大。”

  中国银监会三明监管分局局长陈怡说,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创新推出,突破了农村住房无法抵押的障碍,能够盘活农民手中的资产。对国土资源部或省政府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试点地区,农户可将新农村建设社区范围内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

  农行福建分行还在全国农行系统率先试水新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农村也可以办理“开发贷”。农行福建分行为沙县西门村“麻公岭花园”新农村住房建设项目授信1400万元,这是福建省金融系统首次介入由村一级自筹资金建设的新农村住房项目。

  农行福建分行行长陈献明说,福建省是农行总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试点地区。农行福建分行在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银村共建”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创新,有效支持了“三农”。截至2010年末,该行惠农卡发卡总量达276万张;农户授信总数达15.75万户,贷款总量达59.43亿元。(记者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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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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