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张女士问:2008年我在某保险公司给儿子买了一份教育金的保险,每年的二月扣款,结果今年忘了缴费,会不会影响我的保单呢?
答:根据新《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外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保险费”。
即是说,一般而言长期寿险产品,都具有“宽限期”,一般为60天。客户如果没有按时交费,可以享有这个宽限期。在此时期内出现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责任,那么保险依然有效,保险公司会做出相应的赔付。
一旦超过了保单交费的宽限期,保单就会失效。在两年的时间里,客户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核准该保单复效。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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