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年末北京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6479.6亿元中,有大约1/5为中小企业贷款。在昨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季度政银企沟通交流专题会上,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业担保公司在引入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分散银行信贷风险、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近日,市金融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并下发《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工作。其中要求,在京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这一标准比国家的相关法规要求高出10倍,业内人士认为,这一高“门槛”有利于提高全行业的担保能力。
“一些中小企业在有形资产少、成立时间短,甚至往来业务都用现金结算的不规范模式下,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这位人士表示,在此情形下,担保公司便可成为银行的有益补充。(记者沈衍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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