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获悉,日前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关于“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工信部将对各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
《通知》中涉及的主要调查内容包括: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基本情况;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特点、面临的问题、经验总结及对策建议。
《通知》强调,已经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省(区、市),应报送发行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券种类、规模、方式、券商、承销商、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类型等);已经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正履行上报申请,准备发行中小企业债券的省(区、市),应报送筹备情况、工作进度以及拟发行债券的基本情况;尚未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省(区、市),应报送拟开展此项工作的思路和面临的困难。
《通知》要求,各地应于4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中新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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