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无责免赔”被央视曝光后,近日车险又一道“霸王条款”——车损险高保低赔再度遭曝光。在痛斥高保低赔“一边倒”的同时,渐渐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业内人士大有为保险“洗冤”之意,而专家们认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调查
星城险企也“高保低赔”
所谓“高保低赔”,是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格收保险费,但在理赔时却只按旧车赔付。央视报道了一个案例:北京的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但理赔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10万多元,其他9万元部分的保费打了水漂。
高保低赔现象在长沙是否存在呢?
在星城某事业单位上班的丁女士最近刚给爱车熊猫续保,得知“高保低赔”后,立马给自己的车险“体检”。“一检查果然看出问题了,因为折旧,报价单上车身价格是44080元,但车损险保额却依照新车购置价47500元给出。”记者又以客户身份,以一款8成新的福特嘉年华车子欲买车险向多家保险公司咨询,保险公司给出的车损险报价均按照当下的新车购置价承保。
可见,高保低赔不是个案,而是险企普遍为之。某保险公司查勘理赔人员也证实,当下各大公司几乎均按照目前的新车购置价承保。
险企
折旧承保易出道德风险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业人士表示,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一直是业内的行规。尽管针对车辆折旧,曾有保险公司按照系统默认保额的90%来承保,但车损险赔付率高,去年已将该项车险优惠取消,可谓“昙花一现”。
“保险公司不可能因为是旧车出险就拿一个旧零件给你换上,肯定是更换一个全新的零件,因此旧车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有其合理性。”该工作人员表示,事实上续保时保险公司已经适当将车辆折旧考虑在内。“考虑到汽车降价较快,承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车主购置日的价格作为车损险保额,而是按照现在市场上该车的价格。由于市场上的车价常常比车主当日购置价要低,因而也适当考虑了折旧。”
记者还了解到,此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按照折旧价承保车损险易导致道德风险。“车主可以通过赔付获利,只要支付保费,就能用旧车换新车,这样的逆向选择违背了保险行业的补偿原则。”上述人士透露。
专家
不能一棒子打死
对此,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青武近日表示,“高保低赔”条款的公平性应综合分析,不能简单地斥之为“霸王条款”。他认为,“车损险承保的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因意外事故部分受损、全部受损和被盗抢。部分损失时,因被保险机动车更换的都是新零配件,保险公司根据新车价值收取保费具有合理性。但车辆遭遇全损和被盗抢时,被保险人的损失仅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价值,却要按照新车价值投保,就不合理了。”
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有类似的观点:车辆发生全损只是极少情况,大多数是部分损失,因此按新车价值收取保费有其合理性。如果一辆车车损险保额为10万元,但多次出现交通事故,那么累计赔付金额可能超过10万元的保额,极易导致“低保高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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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保低赔
本报讯(记者 肖娟)照目前的商业车险条款,旧车并非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主有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公司单方面默认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而并未提供其他选择,不少车主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因而在“恍然大悟”之后往往斥责保险公司霸王条款。针对此情况,保监会表示将开展调研并承诺9月底前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的改革。
但这并没有完结。星城某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保低赔”遭媒体轰炸后,车主不可掉以轻心,还要警惕“低保低赔”:由于近年来车险竞争激烈,部分保险公司为寻求报价比同行低,对车辆进行过度折旧,不足额投保极易导致理赔时难以获得全额赔付,这样的低价车险陷阱也或多或少存在。(记者 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