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金额4.97亿美元 相关中资银行称风险可控
商务部消息,截至目前,利比亚2家银行共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提出11笔保函延期要求,总金额4.97亿美元,涉及中国7家企业的8个项目。
利银行提出保函延期
商务部表示,涉及保函延期要求的包括中土集团、中水电集团、葛洲坝集团、大连国际、北京建工、北京宏福、华丰公司7家企业的8个项目。
进出口银行收到6笔保函延期要求,涉及金额2.25亿美元;中国银行收到4笔,涉及金额2.3亿美元;建设银行收到1笔,涉及金额3185万美元。
商务部表示,利比亚有关银行主要是针对已到期及即将到期的保函提出延期要求。这11笔保函到期日多集中在4月、5月、7月和8月,最早的为3月25日。其中,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就7笔保函、利比亚共和国银行就1笔保函提出“不延期即付款”的要求,其余3笔仅提出延期要求。
所谓“保函”是指作为第三方的银行,为企业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当企业未能履行协议时,担保人替企业赔付或退还资金。“不延期即付款”,即要求银行把保函的担保期限延长,如银行不履行延期则需赔付。
业内相关人士表示,保函贷款是买方信贷的一种,也是中资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中常用的信贷形式。利比亚有关银行为当地企业向中资银行出具保函,中资银行根据保函贷款给当地企业,这些贷款用来购买中国工程承包企业的设备及支付工程款项等。当地企业用出口的石油等偿付贷款。但目前利比亚国内金融状况动荡,这些中资银行的保函贷款面临一定的延期和违约风险。
有银行业内人士分析,利比亚相关银行提出“不延期即付款”要求,所涉及的保函可能是中方银行为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建工程开立的“履约保函”。如果保函到期,对方不来索赔,银行就可免责。现在,利比亚有关银行提出“不延期即付款”的条款要求,就意味着进行担保的中资银行要进一步承担保函的风险。
商务部表示,正在并将继续与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配合,指导中国有关银行和企业妥善回应利比亚有关银行的上述延期要求。
银行风险可控
对于近期利比亚局势给客户和银行带来的潜在业务风险,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赵蓉日前表示,中国银行对此一直高度关注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目前相关业务未出现实际损失,风险可控。
今年利比亚危机爆发后,承担工程建设的中铁集团、葛洲坝集团等一批中资企业纷纷停工,撤回工程技术人员。商务部数据显示,这些中资企业在利比亚在建大型项目共计50个,涉及合同金额达188亿元。本报记者 卢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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