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云南银行业持续加大对全省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投放,累计投放贷款36.39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79个、保障性住房5.16万套,共计403.75万平方米。
3年来,全省银行业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分别发放贷款3.56亿元、8.04亿元和25.14亿元,为全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银行业金融机构注重加强与央行、银监等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高效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项目支持方式,制定有效防控风险的规章制度,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贷款业务持续、规范发展。与此同时,在业务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银行对客户净资产要求、资本金比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规模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优先安排、审批和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
此外,各银行推出了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业务,以及“政府+银行+龙头企业+村民理事会+农户”的“五位一体”信贷新模式,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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