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银行职员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取的客户资料,成功冒领4张信用卡后套现、消费3万多元。记者昨日获知,这名被告已被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犯信用卡诈骗罪及伪造身份证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林煜逵 曾在广东发展银行 信用卡广州天河营销中心任营销员。离职后的他听朋友说,根据客户资料致电银行要求修改资料及挂失重制信用卡后,可以冒领信用卡。2009年7月,手头拮据的他利用其原来当营销员时留下的客户资料,共修改了11名客户的登记资料,并要求银行将重制的信用卡寄到他曾打工的越秀区豪贤路一间公司,然后用伪造的身份证签收。
林煜逵用4名客户的信用卡并套现消费,造成广东发展银行损失本金32697.6元。去年4月21日,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到林煜逵并通知他当天到该行,林煜逵到达后承认了冒领信用卡的事实,并于当天向警方自首。公安机关随后在他的住处缴获了多张伪造的身份证。
庭审中,林煜逵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案发后,其家属代其向银行退还了全部赃款。记者 董柳 通讯员张广斌、钟国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