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中新网金融频道从保监会获悉,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相关保险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的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
通知指出,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一是要突出重点,坚持以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农畜产品及森林为发展重点,配合春耕生产,全力抢抓农时,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二是要突出亮点,紧密围绕中央区域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发展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种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宏观战略部署,积极拓展保险服务“三农”新领域。三是要突出特点,对地方支柱农业和区域优势品种,特别是肉、蛋、奶、渔、果、菜等“菜篮子”产品,积极开展试点,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
通知指出,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一是要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提高灾害应对能力。二是要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及时查勘灾情,及时调度资金,确保预付和赔付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受灾农户手中。三是要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倾斜力度,各公司资源投入要向农业保险业务一线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大省、林业大省倾斜,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支持政策。
通知要求,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农业保险业务开办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坚持做到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一是要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再保险安排,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再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最后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二是要强化内控管理,开发农业保险产品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费率与承担的风险责任匹配,确保承保理赔资料完整,加强农业保险工作合规性审核。严禁误导或强迫农户投保;严禁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费用;严禁侵占、挪用农业保险理赔款。
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强化农业保险监管,以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农业保险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农业保险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行为。同时,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35.68亿元,较2009年同期增长1.89亿元。其中种植业保险(不含森林保险)保费收入107.92亿元,同比增长10%,占比79.54%;森林保险保费收入3.31亿元,同比增长76%,占比2.44%;养殖业保费收入24.45亿元,同比减少27.85%,占比18.02%。养殖业中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收入13.30亿元,同比减少42.52%,占比9.80%。2010年农业保险承保的主要粮油棉作物达到6.8亿亩,同比增加3%;承保森林4.8亿亩,同比增加68%;承保牲畜6.3亿头(羽、只),其中能繁母猪2468万头。全年农业保险支付赔款100.69亿元,其中,种植业保险赔款68.5亿元,森林保险赔款1.8亿元,养殖业保险赔款30.4 亿元;农业保险覆盖农户1.4亿户次,共有约2100万户次的受灾农户得到保险补偿。
根据资料分析,2010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覆盖面积稳步扩大,功能作用充分发挥。以种植业保险为例,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5%。黑龙江垦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安徽省农作物总承保覆盖面达72%。全国水稻保险的平均承保覆盖率达到49%。在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农业保险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保险业为2010年洪涝灾害累计支付赔款27亿元。二是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承保品种不断增加。配合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保险业新开展了马铃薯、青稞、牦牛、藏系羊、天然橡胶保险等试点。目前,开办险种已达14个,并覆盖了所有粮食主产区。按照中央关于“菜篮子”工程有关要求,开展了蔬菜保险试点。三是农房保险取得突破,特色品种不断涌现。2010年,开办农房保险的省份已从最初的福建、浙江两省拓展至17个省,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保险责任已扩展为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四川省政府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资金奖补,安徽省政府将农业保险作为民生工程。在地方政府支持下,保险业开发出食用菌、水产养殖、林果、肉鹅、生姜等特色保险产品。四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政府负担逐步降低。油料作物保障从210元/亩增加到228元/亩。黑龙江农垦保障水平从232元/亩增加到273元/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棉花保障最高达到800元/亩。与此同时,在不增加农民保费缴费标准的前提下,基层市(县)配套补贴比例逐步降低,2010年,各级市(县)提供保费补贴16.64亿元,同比下降3.33%,有效减轻了基层特别是种粮大县的财政负担,提高了地方政府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市场运作逐步规范,农民利益充分保护。2010年,保监会以规范市场行为、狠抓理赔时限和确保理赔到户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农民利益保护工作。六是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经营风险总体可控。农业保险经办主体从最初的6家增加到近20家,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均有2家以上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实现了积极适度竞争。(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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