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3月25日,我母亲刘春文到衡阳市粤汉邮政储蓄所办理储蓄业务时,一名自称是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的人走过来,建议我母亲不要把钱直接存银行,而是存到“特别的账户”,可以得更多的利息。我母亲年纪大了不清楚情况,被此人忽悠一番后,签订了一大把协议,把钱交了之后才得知,钱并不是存了银行,而是被买了太平洋保险。
我母亲本来只是想把钱存1年,但买了这种保险之后,不但要6年之后才能拿回原款,提前退保还要扣违约金。第二天,我找到那个办理人员,要求退保,此人当时同意了,但说至少要5天之后才能拿到钱。谁料3月27日我接到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电话,说要退保必须扣除此前发生的费用。
我母亲完全是被欺骗购买的保险,退保为什么还要扣除费用?太平洋保险如此做法太不像话。
一读者
调查附记:
记者就此事致电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该公司调查后回复说,客户刘春文于3月25日到邮政银行买了该公司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客户投诉后,公司已于3月28日上午为其办理了退保手续,资金于3月30日到账,全额退还客户的本金。
据了解,类似投诉者这种情况而引发的投诉目前还不少,主要是人们还不很了解这种由银行、邮政等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的银保理财产品。而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收益,以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等误导或诱导客户购买。
对此, 保监会联合银监会发文治理“存单变保单” 的现象,要求银保销售人员应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如实告知客户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等重要事项。群众在办理此类业务时,也应多做了解,考虑成熟后再做决定。本报记者 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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